建物平面圖測量

建物平面圖測量

測量筆數:
 

  備註說明:

  1. 每單位以新臺幣八百元計收,如係樓房,應分層計算,如係區分所有者,應依其區分,分別計算。
  2. 以每建號每五十平方公尺為記收單位,不足五十平方公尺者,以五十平方公尺計。